2025-04-27
近日,国家医保局会同教育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做好当前长期照护师培养培训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积极推进长期照护专业化、职业化发展,以切实提升参保群众的获得感。
《通知》针对当前专业化长期护理服务供给不足、质量参差不齐的情况,坚持培训与就业的供需衔接和动态平衡,强调严格规范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,注重落实各项激励和支持政策,对长期照护师培养培训工作作出安排。
《通知》明确,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年满十六周岁的劳动者,身心健康且具备长期照护职业能力条件的,均可自愿报名参加长期照护师培训。同时对培训机构管理、如何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等情况做出了规定。(瞭新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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